2012年8月13日 星期一

醫師、病人、和律師─兩百年來的健康法(下)

  

 醫師、病人、和律師─兩百年來的健康法(下)

作者: George J. Annas 

翻譯: 白映俞  醫師        




 醫療糾紛及陪審團

歷史學家麥可‧布利斯(Michael Bliss)主張,在十九世紀的醫學,唯一具有療效的就僅只有外科手術,無論當時候的外科到底稱得上稱不上有療效,從強尼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發現,十九世紀中葉的各種醫療糾紛,幾乎都是由外科包辦。意威爾登錄的醫療糾紛案例裡,有關截肢和治療骨折的案件可說比比皆是,之前我們提到的那個因治療骨折不成的貝克醫師,在意威爾書裡的42個章節裡,有15個章節收錄他的案件,或說在582頁的書裡,貝克醫師的名字散在於232頁中,成為意威爾這本書的最大貢獻者。



雖然強尼認為陪審團是個極棒的組織,但在處理醫療糾紛的案件時,強尼可是認為陪審團不該存在的,畢竟,醫學這門學問對一般人太困難了,無法用常理判斷證詞誰是誰非,如果交由不懂醫學的陪審團做法律裁定,強尼認為,這將是對醫療專業最惡質的控訴殘殺;因此強尼主張,醫療糾紛該交由同為醫師的專家同僚去鑑定,就如同軍法審判一般,否則,醫生這一方完全無法獲得該有的正義。



強尼的看法並不孤單。在1845年到1861年間的醫師已經被越來越多醫療糾紛的環繞,1850年時麻州醫會發出警訊,告知大眾有許多關於醫療糾紛的控訴,且這些控訴已經造成許多外科醫師的歇業;麻州醫學會還建議,公正的醫師應該致力於面對病人的不滿意,以判定這個病人會不會為自己帶來醫療糾紛的威脅。



然而,這一百五十年來的“醫療糾紛改良方案”並沒有改變太多,醫療糾紛現今的立法,還是對醫療在在顯露出不必要的敵對與不公平。對絕大部分的醫師而言,醫療糾紛立法還是以前的那隻危險大白鯨,正如梅爾維爾「白鯨記」裡描述的:「白鯨從黑水中浮出,惡意地猛咬著水手的槳,同時伴隨而來的,是天空中盤旋停留的禿鷹正伺機而動…」律師在醫師的心目中,就是大白鯨及禿鷹的化身。





當代健康法及最高法庭

法律和醫學在過去的兩百年來緊緊相關,在新英格蘭醫學期刊上,到1964年正式開張“醫療法律關係”這個主題,登出由威廉‧J‧可潤(William J. Curran)執筆的「醫療法律記事」,他和意威爾一樣在專文裡討論著醫療糾紛、醫院職責、法醫學的辯證、墮胎、和犯罪心理,不過當然他還有新闢戰場,撰文論述醫師在死刑執行裡角色改變、對將死之人的照護、胎兒研究、及腦死判定。



1991年,本文作者喬治‧J‧安納斯(George J. Annas)接手寫新英格蘭醫學期刊專欄,專欄名為“醫療裡的法律事”(現更名為健康法、道德、及人權),總共有六十篇文章,大約20%寫得是政府對醫師及醫療的權利;20%關於墮胎、懷孕、及生產;20%有關公共健康議題;剩下的是一些研究、將死之人的照護、病人全力、法醫、及犯罪心理。在這裡最值得一提的,是美國最高法院曾提出的健康法案數目。



健康法即為“運用於健康照護”上的法律,幾乎可說是延伸涵蓋了每個範圍,無邊無際到了我們的先輩錢尼無法想像的境界。不管是病人的權利認知,還是醫療錯誤控管系統上,均同時在醫療運作財務情況兩端急速擴大;病人的權利中,最特別的是“知情同意”這一環,此部分於1946-1947的紐倫堡審判中,對納粹醫師的審判有更多的討論;另外美國最高法院於1973年決議“露對威德案”,承認婦女的「墮胎權」,受到憲法隱私權的保護。紐倫堡審判的核心是“知情同意”,就如同兩百五十年前,病人沙特和醫師貝克的紛爭起點一樣;“露對威德案”改變了大部分的州法,讓墮胎從非法轉為合法,然而這個案件對醫療照護的影響還不僅於此,最高法庭認為,醫師及病人的權益均應受到憲法保護,不該讓各州法律影響到醫病關係,也因為承認婦女的「墮胎權」,讓最高法庭在過去40年內,審了三卡車的各州墮胎法。醫療照護金融體的演化,包含由“可負擔照護行動”鼓吹的醫療保險、醫療補助、中央照護、和醫療保險交換網,也是在十九世紀時始料未及的,這個反托拉斯的規範希望杜絕欺騙或濫用,讓醫療財政透明化。



第三個發展是運用健康法到國際人權的關注,例如獲得健康的權利、人類研究的規範、和醫師在戰爭中的角色,也是相當值得注意的。醫師和律師現在能於一些美國成立的組織,像是“全球律師及醫師”這樣的團隊中通力合作;而醫師們的獨自奮戰也相當有成果,像是“英國醫療聯盟”和“全球醫療聯盟”,就在增進國際健康人權的領域上,比其餘的法律團體更有斬獲。只要醫療和法律兩者願意聯手,就能為全球的人類提升健康福祉。



直至今日,法律的問題還是交織混雜在醫療的實行面上,正如於十九世紀時一般。倘若醫師對法律沒有基礎認知,在日常處理醫學問題時一定會有壞處。過去的兩百年,醫療的立法已然經歷劇變,我們怎樣構想出醫療法律的議題,又怎樣討論解決也是同樣重要。目前在美國,最高法院越來越積極解釋與健康相關的立法,像是他們對菸草和藥物的控管拉高到像槍枝管制的等級;最高法院也判決各州對墮胎和臨終照護的州法律是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權;最高法院已經通過最近十年最重要的醫療法──“可負擔照護行動”,這一切在強尼的時代都是無法想像的。



赫爾曼‧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1851年創作了史詩巨著「白鯨記」的一百年後,出現了“海拉細胞”(Hela Cells)。海拉細胞(Hela Cells)源自於海莉耶塔‧拉克斯(Henrietta Lacks)癌細胞的細胞系,不會衰老致死,增殖異常迅速,並可以無限分裂下去,被視為「不死的」,至今都被不間斷的培養;醫療和法律的盤根錯節正如“海拉細胞”一般會持續下去。除了醫療糾紛永遠是個揮之不去的大問題外,醫療與法律還需要攜手在醫病關係、病人權利、病人安全、知情同意、病人隱私、商業化、醫療研究的規範、基因和細胞銀行、及促進醫療品質的各個層面上共同努力。就在許多議題發酵的同時,醫師和律師們面對病人的時候,不要僅僅想著“自己要完成這個委託的責任”,而是可以學習作者蕾貝卡‧史路特於她的書─「另一種不朽:關於海莉耶塔‧拉克斯」─開頭引用諾貝爾獎得主埃利·維瑟爾(Elie Wiesel)的話:「每個生命個體,都該被視為一個有著自己的苦痛和成功,擁有秘密的小宇宙,而非僅是個簡化的抽象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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