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8日 星期一

把命交出來


把命交出來

文/ 劉育志

手術室外的長廊有一整排落地窗,外科醫師習慣在此流連,因為需要長時間待在醫院裡,經常連續兩、3天不見天日,所以大夥兒喜歡到長廊上曬曬太陽。

「小李,又來行光合作用啦」!」我走到李醫師身邊。

「噢……」李醫師回過神,道:「對啊,剛開完刀。」

「聽說你急診刀開通宵。」

「是呀,剛開完膽囊炎、胃穿孔,馬上就有酒鬼騎車撞得稀巴爛,搞到早上7點多。」

見他眉頭深鎖,我便問:「病人狀況不好?」

「那病人狀況還行,應該有機會活下來。」李醫師啜了一口黑咖啡,道:「我把病人送到加護病房處理完醫囑,就立刻回開刀房,因為常規手術的病人已經送進來了。」從前一天十多個小時的常規手術,連著通宵急診刀,再接著常規手術,真可說是「無縫接軌」。

李醫師道:「那是個很慈祥和藹的婆婆,她一看到我,就開心地說:『醫師,謝謝你幫我排在第一台刀,看到大家都這麼有朝氣,讓我好安心。』」

「嘿,這太糗了,患者慶幸自己排在第一台刀,結果主治醫師其實整晚都沒睡。」

李醫師道:「聽完,我無言以對,只能拍拍她的肩膀然後默默走去刷手。替她開刀的時候,我一直感到很愧疚,全身都是罪惡感。」

「唉,整夜沒睡覺並不是你的錯。」

「我實在應該要把真相告訴她,讓她決定要延期或按照計畫進行。畢竟身為病人絕對有權利決定要不要讓一個極度疲憊的人替自己動刀。」

我點點頭表示贊成。

「輿論經常鼓吹犧牲奉獻,認為不眠不休替病人開刀才是悲天憫人好醫師。」李醫師道:「事實正好相反,醫學倫理第一條強調尊重自主、知情同意。搭車時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司機精神飽滿,接受手術時當然也期待自己的醫師神智清楚。醫師若沒有揭露過勞的事實,給患者選擇的機會,顯然已經違反醫學倫理。倘若徹夜未眠的醫師在開刀、開藥時恍神,造成傷害或死亡,那更是違反了醫學倫理第二條『不傷害原則』。」

我想,大概只有一個辦法能夠解決這個問題,那就是在醫師的識別證下方掛個碼表,上頭顯示「連續工作時數」,讓病人能夠選擇要把自己的命交在誰的手裡。

加入好友 加入劉育志的LINE@!

文章瀏覽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