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版DRG 真夭壽
文/ 劉育志
「老劉啊,新聞都在討論DRG,到底是什麼呀?」經營咖啡廳的小蔡放下報紙,困惑地問。
「DRG就是將疾病分組,然後分別訂出『給付定額』與『標準住院天數』。同一組DRG中可能包括數十甚至數百種診斷,但是不管身體狀況及嚴重程度,整個住院療程統統均一價給付,當然會出問題呀。」我簡單作了說明。
「可是,不是有很多國家都已經實施DRG嗎?」
「的確有很多國家實施DRG,然而名稱一樣,不代表內容一樣啊。」我說:「台灣版DRG的內容實在很粗糙。舉個例子來說,美國版DRG將『出生體重小於1000公克的新生兒』依照嚴重程度分為12組,標準住院天數從7天至67天不等,最高給付定額是最低給付定額的115倍。但是台灣版DRG卻大幅簡化,完全不管患者的嚴重程度,只區分為『存活』或『死亡』兩組,標準住院天數分別為3天和6天。」
「這也差太多啦!」
「是啊,如此便宜行事,夠草率吧。所以千萬不要拿一句『別國都有DRG』來塘塞,只要看看細節,就曉得這壓根兒就是惡質劣等的山寨制度呀。」
「所以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真的會變成人球?」
我聳聳肩道:「健保署都一廂情願地認為,醫院會『有賺有賠』所以應該可以平衡收支,不過這是在病患平均分布的狀況下才可能『有賺有賠,恰好打平』。往後不同醫院之間的病患分布絕對會非常不平均,因為中小型醫院肯定會將『虧本賠錢貨』轉給醫學中心。」
「可是,健保署不是說承接重症的醫院會獲得較多的給付嗎?」
「嘿嘿,的確多了一點兒,但是醫學中心與地區醫院的給付加成率相差最多也只有區區5%,根本就是杯水車薪,因為重症患者所耗用的醫療成本經常會高出數倍之多,所以收治重症不但勞心勞力,還得承擔累累虧損。而且面對這些虧損,醫院老闆通常會理直氣壯的叫主治醫生吸收。如果強迫你天天虧本賣咖啡,有可能是長久之計嗎?」
小蔡蹙起眉頭,「這樣搞還有誰願意幹啊?」
「再跟你說個有趣的真相,收治一位猛爆性B型肝炎嚴重到肝昏迷的患者,台灣版DRG的給付定額約為新台幣18000多元,而北京版DRG的給付定額約為新台幣63000多元。」
「哇塞,太誇張了吧!」
「嗯,台灣的『人均GDP』約21000美元,中國的『人均GDP』約6700美元,而咱們的給付定額竟然不到人家的三成,真是低得嚇死人呦。」
「哈哈哈,你不說我還真不曉得,原來正港的便宜貨就在咱們這裡啊。」
「是呀,所以我們務必想清楚,在現實世界裡,『便宜』究竟可以買到多少好貨?再說,當帳面上的廉價成為唯一的追求時,竟還期待內在價值或醫療品質的提升,那絕對是愚不可及的痴人說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