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 星期四

替血汗護理加薪?


替血汗護理加薪?

文/ 劉育志 醫師

「超量護病比」是存在已久的問題,還越演越烈。許多醫院的護理人員需要照顧二十、三十位以上的病人,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如此不合理的護病比對醫病雙方皆大大有害,因為護理人力將迅速耗損,而醫療錯誤的機會亦大幅上升。

對此,中央健康保險署提出「護病比加成」的方案,各層級醫院護病比若能達到特定標準,便給予住院護理費9-11% 的加成。

媒體紛紛以「健保署撥20億幫護理人員加薪」、「血汗護理加薪,健保今年要灑20億」為標題來報導,彷彿是護理人員的大利多。可是這樣的作法對護理人員真的有幫助嗎?讓我們一塊兒來瞧瞧。

以地區醫院為例,當護病比小於14時,護理費加成率為11%。乍看之下不少,但是算盤打一打可就不一定了。

舉例來說,地區醫院的急性一般病房如果讓每位護理人員照顧13位病患,每班護理費總收入為2370點,加成11%後變為2630點。

不過當每位護理人員照顧26位病患時,雖然得不到加成,卻會因為病人總數增加,使每班護理費總收入倍增為4740點。在人力成本相同的狀況,利潤自然大幅上升,不難想像醫院經營者將會做出什麼樣的選擇。號稱醫療完善的台灣竟然有醫院的護病比高達50或60,實在無比諷刺。

從這裡可以清楚看出現行制度的嚴重缺陷,主管機關一直都用「醫院評鑑」來規範「護病比」,可是醫院評鑑每三年才評一次,約束力極為有限,甚至醫院只要在評鑑前關閉部分病床,即能符合評鑑要求,換句話說每3年只要有2天合格就能輕鬆過關。

醫學中心與區域醫院擔心被降級影響給付,所以會認真看待醫院評鑑,至於地區醫院完全沒有這一層顧慮,更是可以徹底無視醫院評鑑的規範。

根據統計,當護病比超過6時,病患死亡率將節節攀升。「撥幾十億替護理人員加薪」對護病雙方而言,都是華而不實的空話,唯有明文將「護病比」落實在法律中,要求醫院每一天都合法,才能留住護理人力並保障病人安全。請不要再便宜行事縱容資方,並拿不切實際的醫院評鑑來呼攏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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