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醫生,不如畜牲!
文/劉育志
「過勞死」這件事老早就不是新聞了,更已被認定是勞工的重大危害之一,偏偏仍有醫界大老時常在報紙上大言啖啖,盡力否認「過勞死」的存在,甚至連「過勞死是邪說」這種話都說出口了。
對於這些睜眼說瞎話要求醫師每周工作100個小時的前輩們,或是說出「台灣的醫師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就算每周工時200小時,也不違法」的長官,大家只能搖頭嘆息,敢怒不敢言。
因為主管機關始終認定醫師不受勞基法的保護,所以勞基法所賦予勞工最基本的保障對醫師而言只是遙不可及的空想。
既然醫生不配提勞基法,那拿動物保護法來比較總可以吧。
咱們來看看世界上對於動物保護有什麼樣的規範。
韓國的養雞場禁止24小時開燈助產,保障雞有6小時以上睡眠。
肯定會有鄉民認為,雞這麼弱小,受點保護是應該的,怎麼可以拿醫師跟雞來比呢?
那我們來看看大一點的動物。
乳牛如何。成熟的乳牛有450公斤重,夠大隻了吧。
這是動物保護組織對於飼養乳牛的規範,他們認為使用人工照明每天不得超過16個小時,同樣是為了保障乳牛有足夠的休息與睡眠時間。
千萬別再說什麼醫生的地位如何如何,因為在官府的眼中,醫生的地位別說是奴才,恐怕距離畜牲都來有一段很遠的距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