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 星期四

大腸癌

  
大腸直腸癌是相當常見的疾病,這是老齡化社會的普遍現象。

大腸癌跟蘋果有什麼關係?您可以參閱叫我第一名!

底下是JAMA為大眾準備的衛教文章,讓大家能有簡單的認識。

2012年6月21日 星期四

法條、金條、撇大條



法條、金條、撇大條

開會是相當辛苦的差事,需要絞盡腦汁,聚精會神。

要每天開會,要從早開到晚更是辛苦異常。

立法院的大委員們肩負同胞的期望,義無反顧地投入此一重任。

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每年二月至五月底及九月至十二月底是法定集會期間,必要時得依法延長會期。

2012年6月15日 星期五

蘿蔔一個坑一個,看你要往哪裡跑?

  

蘿蔔一個坑一個,看你要往哪裡跑?

文/ 劉育志



為解決五大皆空嚴重的醫師荒,衛生署除了準備號召旅外僑胞歸國奉獻 (參閱:醫師荒?不慌,不慌!言荒不慌!),更已作出明確的裁決,將102年專科醫師訓練容額總數由2,143名調降為1,670名。

也就是打算執行鐵腕「蘿蔔一個坑一個」,不論是火坑、水坑、糞坑,坑坑都填滿。

這種作法看似立竿見影,但其實是殺雞取卵,飲鴆止渴,恐怕會因小失大。

此間理由非常簡單。

2012年6月12日 星期二

醫師荒?不慌,不慌!言荒不慌!




醫師荒?不慌,不慌!言荒不慌!


緩解醫生荒 衛署招募華僑醫師【2012-06-12中央社】
衛生署擬於8月提出專案,號召華僑醫師「鮭魚返鄉」,緩解偏鄉離島及5大科的醫師荒。「這樣的醫師應該有1000人」,衛生署長邱文達說,他在瑞士日內瓦、美國華府等地,都碰到歐、美、日、紐、澳等國的台裔醫師當面表達返鄉服務、回台養老的意願。

邱文達說,現在衛生署擬採專案許可,解決華僑醫師返台執業的證照認證,預計8月提出「鮭魚返鄉」專案,並上網公告,華僑醫師可志願在偏鄉離島擔任一般科醫師。如果華僑醫師投入內、外、婦、兒、急診等人力不足的5大科,則專案允許進修3年即可取得台灣的相關專科醫師證書,不受限於6年進修的既有規定。


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

處處都飯桶,天天都誤診!



處處都飯桶,天天都誤診

文/ 劉育志


在現今社會裡「誤診」被認定為滔天大罪!


「誤診」的數量究竟有多少?這是絕大多數人都非常好奇的一件事。

每一回只要有人出面控訴「誤診」,總會立刻招來大量媒體的關注,大量嗜血鄉民的鼓譟批判,儼然成了是天理不容、萬惡不赦的大罪。

身為「飯桶醫學界」的一員,忍不住要出面告解。其實,「誤診」天天都有,處處可見。

驚!如果天天都有「誤診」,那是多麼可怕的事情,那新聞報導怎麼寫得完?


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

泡泡龍出沒!生人勿近!





泡泡龍出沒!生人勿近!

文/ 劉育志


見到路邊鳳凰樹的枝頭在艷陽下漸漸火紅,便曉得畢業的季節又即將到來。

離開校園好像是才不久前的記憶,怎麼算一算已經接近十個年頭。

十年足以建構一個世代,十年一回首,常常會發現許多的事已經徹底的變了面貌。

底下是歷年大學校數的變化。

2012年5月23日 星期三

119大車隊,今天打了沒?


119大車隊,今天打了沒?

文/ 劉育志

無線電派車服務已經成為目前的主流,各式各樣的派車服務實在目不暇給。

為了讓大家更了解各種派車服務的差異,就讓我們用上頭整理好的表格來做說明,並順道跟國外的車隊服務來作一番比較。

電話號碼最簡短又好記憶的當屬於「119大車隊」,從小學生到白髮老翁都能朗朗上口,而且撥號更是無須付費,連沒投錢的公共電話和沒有插SIM卡的手機都能夠直撥119,實在是相當貼心的服務。

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

醫生在貓熊館裡看診中

  

醫生在貓熊館裡看診中

文/ 劉育志



貓熊向來都是動物界的重要角色,圓嘟嘟的可愛模樣,總讓人競相爭睹,因此動物園裡的貓熊館常常都是大排長龍。

見到動物園裡長長的人龍井然有序前進的畫面,常教人感慨萬分。

因為每一天在醫院,在門診總會遇到不斷要求插隊,或因為不願等候而大罵叫囂的場景。

一再地拍門、撞門、開門,完全不管裡頭有沒有人。

2012年5月15日 星期二

急診如戰場,非請莫入耶!

  

受文者:各大中小型醫院

速別:最速件

主旨:請盡速改善急診安全事宜

說明:

一、   有鑑於101515日發生於某醫院急診室的槍擊案,嚴重危急病患及家屬的人身安全。請各醫院即刻準備足量之護具(含頭盔、防彈衣、盾牌),無償提供給就醫民眾使用,限期完成。

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母嬰「不親不善」認證標章?!

  

母嬰「不親不善」認證標章?!

文/ 劉育志



懷孕是許多母親一生中最辛苦也最甜美的回憶。而有鑑於逐年低落的出生率,政府亦積極地鼓勵生育,並透過法令來保障懷孕婦女的權利,此舉對於母體及胎兒的健康均事關重大。

根據勞基法規定,基於母性保護政策,勞雇雙方不得有使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性員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工作之約定。根據勞基法第49條,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違反者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但身在第一線的醫護同仁,卻完全沒有受到這一層最基本的尊重及保障。